易轶

联系我们

姓名:易轶
手机:13241758094
邮箱:yiyilawyer@163.com
证号:13702200811695191
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首页: 律师文集 > 涉外离婚> 正文

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家务补偿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bjzmlhls.com/   时间:2023/2/13 14:40:08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获悉,福州闽侯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判决男子支付女子经济补偿,这是该省第一起适用民法典判决家务补偿的涉外离婚案件。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据悉,刘先生是美国华侨。2016年,郭女士被介绍与刘先生相识,并在中国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刘先生出国工作。2016年12月,刘星出生,由郭女士抚养。与此同时,刘先生两次短暂回家看望孩子。由于婚后聚少离多,长期分居,双方多次协商离婚失败。


2022年,郭女士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婚姻和子女抚养,并要求刘先生支付20万元的抚养费和家务补偿。审判中,刘先生对郭女士的相关诉讼没有异议,但不同意支付家务补偿。


闽侯法院认为,刘先生和郭女士都同意夫妻关系破裂,同意离婚,婚姻和孩子由郭女士抚养,刘先生支付抚养费。至于家务补偿,刘先生婚后在国外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郭女士独自在中国抚养孩子,照顾家庭,为刘先生在国外工作的便利创造了条件。考虑到婚姻时间、当地生活水平、经济收入和家庭支付,刘先生向郭女士支付了6万元的家务补偿。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具有法律效力。


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中支付更多义务的制度,有权要求另一方在离婚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原则上,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当平均分割。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赔偿。夫妻一方花大部分精力经营家庭,牺牲自我发展和工作选择。离婚后回归社会的成本显著增加。离婚时,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活和职业能力。民法典明确肯定了家务劳动创造的社会经济价值,倡导公众对家务劳动的认可和尊重,促进家庭和谐。


离婚经济补偿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个案具有特殊性,劳动价值不能完全客观量化,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一般来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家务劳动的时间长短。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越长,家务劳动时间越长,补偿金额也应相应增加。


投入多少精力做家务?例如,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远比洗衣服和做饭投入更多的体力和精力。因此,强度大或复杂的家务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


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一般来说,家务劳动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越多,越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越有利于家庭财富的增加。因此,家务劳动有利于提高家庭财富水平,也应作为确定补偿金额的考虑因素。


法官提醒


家务劳动补偿是对家庭义务支付较多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弥补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而失去的自我发展机会。这不是简单的家务工作报酬,更不用说保姆的月薪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补偿不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的,而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从应支付补偿方的个人财产中扣除的,以充分反映“补偿”的价值。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电话联系

  • 13241758094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