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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bjzmlhls.com/ 时间:2016/4/5 9:59:10
本文介绍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离婚登记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本文对此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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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6.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各提交单人近期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