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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讲述 嫁妆离婚后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来源: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bjzmlhls.com/ 时间:2023/2/1 10:59:22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个地方都会有各种不同的习俗,那么这种财产在离婚后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接下来将由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分析 嫁妆到底算不算个人财产
1、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的,又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北京专业离婚律师讲解 离婚后嫁妆是否能要回
1、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