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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
婚内夫妻间借的钱离婚时要还吗?
来源: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bjzmlhls.com/ 时间:2022/1/21 10:18:20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而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绝大多数夫妻都实行财产共有制,婚后取得的财产不分你我,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两人之间发生了债权债务,即使签订了借款协议,也不过是左手倒右手。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借款行为认定过程中存在问题和障碍,作为执业13年专注婚姻家事的律师我给大家以下建议,供夫妻双方设定民间借贷关系时参考。
1、转账的事实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首先应当具备资金流转的事实,出借人要从自己的银行账户将“借款”转账到借款人的银行账户,避免直接签订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没有转账事实的情况发生。
2、出具「借条」或签订「借款协议」
由于我们国家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也就是说没有特别约定的或者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婚后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前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之外,夫妻之间对于财产是共有的,就存款而言不论是在男方名下还是女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个前提之下,如果夫妻一方给另外一方转款,是无法证明转款属于借款的,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让借款一方出具借条或者双方签订借款协议。
3、明确资金性质
在双方没有约定收入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借款实际是把夫妻共同的存款给其中一方使用,另一方有权要求使用一方偿还并且偿还的资金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行为。
既然不同于普通主体之间的民间借贷,那么在出具借条或者签订借款协议时,就要注意把资金的性质、出借的目的和用途、待归还资金的归属等问题约定清楚,降低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4、保留其他证据
除了转款、写借条、明确资金性质之外,最后将双方就借款的沟通记录保存,比如双方一直通过微信沟通借款的时间、数额、用途以及何时偿还等内容,那么微信沟通记录可以辅助证明夫妻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总之,夫妻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决定了双方婚内的借款行为特殊性,相对于普通主体之间借贷关系的认定,夫妻之间的借款行为认定更加困难。
只有更加明确、详细、严谨的对借款进行约定,才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更好地保护出借一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平衡。我是易轶,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任何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电话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