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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

北京离婚财产律师释疑 家庭共同债务有哪些?

来源:北京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bjzmlhls.com/   时间:2023/1/31 11:55:28

  家庭成员为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引发的债务,该债务一般都应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家庭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 接下来将由北京离婚财产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离婚财产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离婚财产律师释疑   家庭共同债务是怎么认定的

  1、家庭共同债务是怎么认定的问题详情如下:

  (1)家庭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有证据证明为个人债务之外的的借债都为共同债务;

  (2)具体包括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北京离婚财产律师释疑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人债务包括: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离婚财产律师,北京离婚财产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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